随着扩大开放、发展经济和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夜生活进一步成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夜生活”已成为城市丰富魅力、增强活力、促进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吸引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山东省领导关于:“济南市要开展专题研究,加快活跃‘夜生活’;山东省旅游局要与济南市政府、市旅游局一起研究,拿出方案来”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繁荣济南“夜生活”,带动济南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近期,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和济南市旅游局组织市内五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发展济南市“夜生活”专题进行了调研,并就今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济南市“夜生活”现状
“夜生活”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济南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五年大变样”的有力推动,“夜生活”不断丰富和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市内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等五区夜晚开展经营服务的相关企业有一万多家。据对500家企业调查,其中国有企业占11%,民营企业占89%,年接待客人20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3亿元,从业人员28500人。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夜生活”蓬勃发展,文明健康。
1.广场夜晚活动丰富。济南市现有泉城广场、赤霞广场、洪楼广场、槐荫广场等四十多处广场。每年春至秋季的夜晚是广大市民和游客休闲、健身、游玩的主要活动场所。泉城广场以其优越的中心位置,宏大的活动场地,美丽的夜晚灯饰,特色的激光喷泉,每晚平均都有三万多人游玩观赏,形成了济南市对中外游客和广大市民最具吸引力的夜晚活动亮点。夏季期间,文化、旅游等部门和部分企业在各广场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广场文艺晚会,深受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欢迎,已成为我市“夜生活”的重要品牌。
2.夜晚餐饮消费火爆。济南市拥有星级饭店、酒店、餐馆、茶楼、咖啡厅等高中低档餐饮服务设施。餐饮以鲁菜为主,川、粤、扬等菜系齐全,鲁菜与济南特色小吃200多种,鲁菜名店54家,肯德基、麦当劳、金德利、永和豆浆等快餐连索店20多个,地方传统菜肴、小吃,外地特色美食与时尚饮品供应遍布全市。近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经商、旅游的人流增多,济南市夜晚餐饮市场繁荣火爆,2001年实现零售额48.5亿元,年增幅达20%以上,是唯一增幅超过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行业,其中一半以上属晚间消费,是我市夜生活的重点消费。
3.晚间购物消费趋升。近年来,随着济南市商贸服务结构的调整,增添了银座、贵和、大润发、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佳世客、华联嘉华等一批现代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其丰富的商品、合理的价格和先进的服务方式,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目前,济南市大型综合超市及购物中心达15处,其中三联和大润发进入全国50强。连同遍布市区商店和街头摊点,为夜晚购物提供了便利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在购物旺季一般营业时间到晚10时左右,前往购物的客流主要是本市上班族和旅游者。200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50亿元,35%左右属晚间营业收入。旅游黄金周期间,全市八大超市销售额超过5亿元。晚间购物消费呈上升趋势。
4.夜晚休闲娱乐多样。我市各种休闲娱乐场所较为齐全,有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歌厅、量贩式KTV、网吧游戏厅、音乐茶座、影剧院、棋牌室、健身房、洗浴中心等近2000家,年营业收入20亿元。前往消费的主要是青年、经商人员、高薪族和游客等。全市有出租车7500辆,为夜间出行提供了极大方便。虽然此类消费在整个“夜生活”中所占比重不高,但随着市民和游客对夜晚消费多元化需求的增长,休闲娱乐活动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发展潜力很大。
5.“夜生活”秩序文明安定。由于坚持依法治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部门重视对夜晚各项公益和经营活动的管理,济南市夜晚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绝大部分企业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市民对夜晚安全的认可度达90%以上,外地游客也普遍反映良好。文明、健康、安全、有序是全市“夜生活”的主流,广大消费者比较满意。
总之,近年来,济南市“夜生活”蓬勃发展,晚间社会活动比较丰富,经营项目比较齐全,服务设施比较配套,发展环境比较优越,消费需求日趋旺盛,市场发展潜力很大。在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夜生活”方兴未艾,与加快现代化省会城市发展的要求不相称。
虽然,济南市“夜生活”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与现代化省会城市的重要地位相比,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我们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问题。
1.繁荣“夜生活”,发展夜经济在思想上尚未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对繁荣“夜生活”,发展夜经济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落后,观念保守,习惯遵循传统生活方式,参与“夜生活”的积极性不高,对“夜生活”抱可有可无的态度。部分同志对“夜生活”存有偏见,以为“夜生活”就是搞“黄、赌、毒”,把“夜生活”视为不文明、不健康、不安全的活动。相关部门对发展“夜生活”,缺乏必要的研究和引导,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在营造发展“夜生活”软硬环境方面不够有力。因而,发展“夜生活”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2.“夜生活”缺乏特色,硬件设施滞后。
济南市虽然已具备了一批“夜生活”服务项目和设施,但是缺乏发展“夜生活”的科学规划,大多数项目规模较小,内容平淡,与外地一些项目雷同,缺乏有丰富的地方特色、较大规模设施、新颖创意的产品,对广大游客和市民吸引力不大。例如,在游客和市民集中的区域尚没有形成有特色、有规模的餐饮小吃街、旅游商品街和固定的文艺演出场所等。济南市山泉湖河、历史文化等资源丰富,但这些优势尚没有开发包装出来为发展“夜生活”服务。城区有些广场脏乱差,一些重要街道、大型建筑物和广场的灯光昏暗,大部分公交车晚10时以后停运,“夜生活”缺少亮点,形不成品牌。对本地市民没有新鲜感,对外地游客缺乏吸引力。游客在济南多为“白天看风景,晚上看电视”,相当多的外地团队把济南作为山东旅游的“中转站”。白天看看,晚上离去。据统计:2002年全市饭店、宾馆旅客年均入住率只有60-70%,平均过夜天数仅1.4天,比青岛市分别低20%和78%。夜间留不住客人,流失了夜晚收入。
3.发展“夜生活”的环境有待大力改善。目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依然突出;审批手续繁杂、缓慢,据一家歌舞厅反映,开业前要办理15个证件,需几个月时间;三乱问题屡禁不止,相关部门晚间检查不断,给企业经营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发展环境不宽松。目前,济南市实行的作息时间也不利于发展“夜生活”。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广州、深圳、福州、青岛、大连等副省级城市均缩短了午休时间,大部分实行了早9晚5的工作制度,为广大市民开展夜间活动,参与“夜生活”提供了方便。
二、我市发展“夜生活”条件优越,潜力巨大
(一)“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为发展“夜生活”创造了重要机遇。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出要重视发展“夜生活”,大力发展夜晚经济。最近,市委工作会议提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把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今后经济工作的“五个突破口”之一。济南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这为大力发展“夜生活”创造了有利的发展机遇。济南市转变政府职能,减化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为发展“夜生活”优化了发展环境,“夜生活”作为城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进程中加快发展,努力把市场做大做强,把夜晚经济培植成为济南市国民经济的新亮点。
(二)发展“夜生活”,是建设旅游大产业的重要举措。
济南作为沿海经济大省的省会中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具有广阔的客源市场,每年有1000多万的中外客流,消费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民消费能力日益提高,广大游客和市民对“夜生活”需求日趋旺盛,日益多样化。市场需要“夜生活”,“夜生活”的大发展既能满足市民和游客的消费需求,又能繁荣旅游市场,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增加旅游业相关收入,促进我市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基础设施配套,为发展“夜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济南市资源丰富,航空、公路、铁路等交通发达;旅游景区(点)众多,与“山水圣人旅游线”和“齐鲁文化旅游线”相连,是全省的旅游中心城市,也是连接京津沪高速公路的重要枢纽。市内餐饮、住宿、购物、公交客运等服务设施较为配套,为发展“夜生活”奠定了良好的的基础。我市正在实施新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为建设旅游大项目和“夜生活”配套设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充分发挥有利因素,乘势而上,整合现有资源,开发一批新的“夜生活”项目,努力打响泉城“夜生活”品牌。
三、“夜生活”发展对策和建议
发展“夜生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实施开放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突出泉城特色,把发展“夜生活”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培育内外兼顾的消费主体,大力建设高中低档配套的消费载体,全力营造宽松祥和的消费氛围,搞好科学有效的市场管理,培育健康、文明、繁荣的泉城特色“夜生活”。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新的贡献。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夜生活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调研,我们感到思想上的差距,对“夜生活”的偏见是当前“夜生活”发展的重大障碍。全面搞活“夜生活”,必须彻底打破禁锢人们思想的条条框框,正确认识“夜生活”,以思想的大解放,推进“夜生活”的大发展。首先,政府各级领导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破除传统观念,树立正确、健康的“夜生活”理念,充分认识“夜生活”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拉动消费、带动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确“夜生活”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把发展“夜生活”列入全市经济发展规划,把发展“夜生活”做为建设小康社会,丰富群众生活,发展城市经济的重要产业确定下来。其次,各级领导要以自身的示范行动改变社会对“夜生活”的偏见,带头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夜间消费活动,带动全社会对“夜生活”的积极参与。三是各级舆论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宣传,正面报导城市“夜生活”状况,引导广大群众端正对“夜生活”的态度,倡导市民游客积极参与“夜生活”,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发展“夜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加强“夜生活”载体建设
发展“夜生活”,加强载体建设至关重要。今后,要集中解决好泉城特色不突出,重点项目不突出,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1.制订科学的“夜生活”发展规划。最近,省、市旅游局聘请部分国内高层次专家编制《济南市发展夜生活规划》,调研工作已经启动,建议市政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积极参与,制定好一个科学合理、符合济南实际的“夜生活”发展规划。
2.开发一批有特色的大项目,培育“夜生活”消费中心。有特色、有规模的大项目是发展“夜生活”,培育夜晚消费亮点的重要载体。虽然我市已有不少服务项目,但是特色差、规模小,形不成消费热点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后,要加强大项目开发。重点突出泉城特色标志区,发挥现有资源优势,配套建设一批大项目,培育泉城夜晚消费中心。(一)建设大型美食街(城)。开发1-2处具有山东和济南餐饮特色的大型美食街(城)。汇集省、市名吃、名菜、名点,形成吃在济南,品遍齐鲁的特色品牌。同时,开展特色文艺演出,使游客边就餐,边欣赏,形成大型特色餐饮文化旅游项目。(二)建设大型文化项目。在泉城特色风貌带建设1-2处大型文化广场,开展历史与现代的文化演出,形成“夜生活”文化大餐。要加快建设大明湖明湖居文化设施,恢复济南曲艺演出特色。(三)建设大型旅游购物项目。在中心区规划1-2处大型旅游商品、工艺品、纪念品商业街,形成特色旅游购物区,满足中外游客购物消费需求。(四)建设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开发集观光、餐饮、娱乐、度假等为一体的大型主题公园,开展丰富的晚间游园活动,树立现代“夜生活”品牌。
3.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多点式“夜生活”消费群。加强对现有“夜生活”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巩固发展泉城标志区、华联嘉华商业街、洪楼商业街、北园商业街、英雄山路商业街等“夜生活”项目,开展丰富多样的促销娱乐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消费品牌。继续发展广场文化、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规范发展特色夜市;利用大明湖、千佛山、环城公园、影剧院等开展公园晚会、水上画舫演出和剧院特色演出。根据市场需求,各营业场所适当延长夜晚营业时间,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坚持高、中、低档项目同步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鼓励发展多门类晚间服务项目,如大型国际、国内商业演出、体育赛事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夜生活”,扶持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夜生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集团。
4.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夜晚环境。合理增调交通线路及运营时间,为游人乘车提供便利。要适时调整公交车辆及班次,对途经重要网点的公交车,收车时间与网点下班时间同步;对重点休闲、文体活动场所的公交车,收车时间调整到0:00点左右;在举行大型文体娱乐活动时,要适当调整公交车的线路和班次;为弥补出租车夜班驾驶员不足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推行“一车双驾”。要大力实施“照亮泉城”工程。建议市政府加强协调,电力部门提供优惠扶持,在全市二环路以内的重要道路、高层建筑、公园广场、服务网点等广泛推行灯亮工程,使夜晚的泉城更加灯火辉煌、绚丽多彩。
(三)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夜生活”消费主体。
当前,我市“夜生活”消费主体基本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本市居民,二是外地来济游客。要针对两大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引导人们参与“夜生活”,促进“夜生活”可持续发展。在培育市民消费主体方面,一是要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新型生活方式,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夜生活”中来。二是要改变当前的作息时间,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时间享受“夜生活”,建议市政府借鉴外地做法,制定“早九晚五”的工作制度,为发展“夜生活”创造条件。在培育外地游客消费群体方面,一要大力宣传济南特色“夜生活”,通过新闻媒体、旅行社、饭店、车站、机场等渠道向游客大力推介济南“夜生活”,引导游客延长逗留时间,参与济南“夜生活”。今后各部门和新闻媒体都要把宣传“夜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外推介,吸引广大游客来济南享受“夜生活”;二要增强“夜生活”项目的特色性和吸引力,以丰富多彩的夜晚活动留住游客,促进夜间消费;三要加强“夜生活”市场管理。实行“夜生活”企业定点管理制度,对部分有规模、有特色、文明、健康、安全的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为外地游客提供放心的消费场所。
(四)创新环境,优质服务,形成合理适度的管理机制。
针对当前多头执法,多头管理和“三乱”不止等问题,结合政府转变职能,下大气力整顿不良作风,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宽严适度的管理新体制。一是进一步降低“夜生活”经营项目准入门槛,把“夜生活”服务项目做为政府扶持发展的重点,在招商引资、土地使用、项目规划以及税费、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吸引更多的客商进入夜晚服务行业。二是推行审批一条龙服务制度,要改变多个部门管理,多头审批的现象,把“夜生活”项目的审批权限适当集中,归口管理,减少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执法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一手抓依法管理,一手抓扶持服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验收和干扰,为发展“夜生活”创造适宜宽松的环境。三是严厉查处个别部门、个别人阻碍“夜生活”发展的不良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三乱”。一经举报查实,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整顿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丑恶现象和刑事犯罪活动,为发展“夜生活”保架护航。
(五)切实加强领导,促进我市“夜生活”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夜生活”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鼓励扶持,大力推进。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发展我市“夜生活”做为全市工作的重点,列入日程,摆上位置,加强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济南市发展“夜生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成员,为大力发展“夜生活”主动服务、优化环境、保驾护航,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为便于组织管理,建议市政府确定一个部门集中牵头组织“夜生活”发展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订规划,加强领导,优化环境,加快发展。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加快发展“夜生活”的浓厚氛围,为促进泉城大旅游的发展,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目标而奋斗。 |